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曹栋)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天门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当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

被告公司兑现凭证
原告高某为了进行劳务工作,乘坐被告公司的索道上山。当索道抵达站点之后,本应发挥安全保障作用的现场安全员却未能及时履行安全引导的职责。而原告高某,由于是首次乘坐该索道,缺乏对索道站点布局及安全路线的了解,偏离了安全路线朝着索道上行的方向前行,最终高某被正在上行的索道撞到而受伤。
经鉴定,高某被评定为9级伤残。这一结果无疑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沉重的打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某向天门山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等在内的一系列费用。
天门山法庭受理案件后,秉持严谨公正的态度深入调查案件事实。法庭工作人员亲自前往现场查看,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细节。他们耐心询问当事人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同时从多个渠道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对整个案情有了全面而清晰的了解。
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考虑到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这一重要政策和要求,天门山法庭开展了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法庭工作人员围绕着法律规定、诉讼成本以及诉讼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多次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工作人员通过多次调解,甚至在开庭审理期间也积极协调,最终使得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事件不仅仅是对这一纠纷的解决,更是对被告公司敲响了安全保障的警钟。法庭针对被告公司的安全漏洞,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保障安全措施的建议,希望企业能够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下一步,永定区人民法院将会持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通过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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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